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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2010年10月20日

肇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,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,本校编制了《肇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 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。解释权归肇庆学院院长办公室。

一、公开内容
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校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本校编制了《肇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(http://www.zqu.edu.cn)上查阅该《目录》。

二、获取形式

(一)主动公开

● 公开范围

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《目录》。

● 公开形式

本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、文本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。

本校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:http://www.zqu.edu.cn

本校当面受理点:校长办公室,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1:35,下午2:40-5:15,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,联系电话:0758-2716239,电子邮箱:zhongwei@zqu.edu.cn。

本校还将采用新闻、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
● 公开时限

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,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本校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● 提出申请

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,应填写《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校院长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本校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zqu.edu.cn)上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●申请方式
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校院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
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学校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3、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。

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、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● 申请处理

1、本校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2、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,校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4、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5、经审查后,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6、本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,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请人。《条例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附件:肇庆学院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

肇庆学院

二○一○年十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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